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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文明火种(第2页)

从遥远的北方,从虫部落覆灭开始,披荆斩棘、乘风破浪,最终才来到这里。

一路上,狩猎,被狩猎,袭击,被袭击。

血液和汗水齐飞,死亡与生存同在。

这是史前!

大史前!

精灵不是宝可梦,也不是神奇宝贝。

是魔兽。

吃人,也被人吃的魔兽!

“呼——”

晌久,何晨吐出一口气,睁开眼睛,大汗淋漓。

天空中,雨水似乎都小了一些。

而白蝶爷爷似乎也只是被他们吵醒,一时激动地嚎了两句,然后就没声音了。

“崽子,这是不是你想的那什么?哦对,歌曲。”

雨水淅淅沥沥,翅他们似乎也才刚刚从白蝶爷爷那四个“杀”字中缓过来。

狩猎队众人现在看起来精神很好,跟之前闲得病殃殃的样子截然不同。

歌曲的力量。

“是,这就是歌曲!大荒之歌!”

何晨抹了一把额头的雨水加汗水,眼睛亮了亮:“叔,你们先回去,我也回去想想,晚上大家一起唱歌!”

刚刚那种大合唱,再次给了何晨一些新的想法!

文明!文化!

这是加深凝聚力的办法!

旗帜、墓碑、纪律、部落之歌,这都可以增强文化的向心力,无形中也能增强部落人的战斗力。

以前的部落人,被抢走了就成了别的部落的人,而有了这些“虚”的东西,就算被掳走,也会想着再跑回来的!

而且,为了保护部落,保护族人,大家都会悍不畏死。

就算是部落毁灭,只要旗帜、歌曲这些东西还存在,就会有人重建部落!

“或许,还要编一些故事给大家听听。”何晨思索。

也不能说是编故事,只是把虫部落到绿虫部落再到黄虫部落这中间发生的事情,经过一些语文手法修饰后再讲出来。

这些故事,从小对部落的小崽子们进行教导,等长大以后,部落的文化就形成大半了。

甚至现在的成年部落人,也可以进行感染。

讲故事。

何晨要讲一些好故事,关于奋斗、厮杀和狩猎的好故事,而不是白雪公主这样的美丽童话。

关于英雄的,关于先祖的。

就像他的前世。

想中华上下数千年,哪次不是在危难关头、民族覆灭之际诞生英雄和伟人。

他们站出来力挽狂澜、慷慨就义,最终才塑造了何晨前世最最坚韧的民族。

何晨不奢望大荒部落最后能成为炎、黄部落那样开创伟大民族的部落,但是他希望大荒部落能流传的更久一些。

他知道这很困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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