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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止顾末末,莫兰也发现了,身后其他灵兽也变强了许多,跟进化了一样——
进化?!
莫兰恍惚地看向顾末末,只见女孩像是什么都明白一般,意有所指地笑笑,“谁说人类被抛弃了?这不是来了。”
莫兰瞳孔骤缩,脑内被各项信息塞满,混沌极了。
但顾末末却拍了拍他,“不用多想,和过去一样,我还是顾末末,人类的未来也只会更好。”
清风吹散了莫兰脑内的混沌,是啊,不管什么情况,小末末依旧是那个小蘑菇。
他舒爽地笑出声,这些天的丧气一扫而空,接着自信地召唤木昂,“走,去揍那什么神之子。”
莫兰:总觉得鹿蜀变大了?
顾末末:没错,我的宝马变兰博基尼了。
“说是要揍神之子,但后面发生的事,还是太超前了。”
涿水半个身子绑满了绷带,但还是不耐烦地腾出能动的左手,给装神弄鬼的莫兰来一巴掌,“快继续说!别逼我揍你!”
莫兰捂着手臂,嘟囔:“你已经揍了。”
“嗯?”涿水恶狠狠地从急救舱中坐起身。
“好好好,我说。”
莫兰假装擦了擦虚汗,一本正经道:“那时候——”
那时候,敌军大营已经被顾末末搅得天翻地覆,哀嚎遍野。
联合军之所以敢勇往直前地冲锋,就是依靠的前面没有灵智,数量又庞大的工兵,工兵大部分被路德菲斯及灵兽解决,躲在后面有智慧的联合军并不多,大部分都是精于研发科技。
在他们的社会中,为了更方便统领,他们诞生的子民分为智力超群的管理者,以及只听从指挥,没有思想的工兵。
而神之子似乎没有要改变他们社会结构的念头,只是在两者各自强悍的领域中加强他们,并给予有智慧的族群更为坚硬的外壳。
他们攻打人类,自然做了很多准备,不论是对人,还是对灵兽。
在神之子的计算中,他的加强足够对付人类,但他怎么也没想到,他计算的灵兽实力,是主神陨落,千年来仰仗人类鼻息生活变弱许多的灵兽,更没将路德菲斯算进去。当工兵基本折损的消息传来时,他差点被晶石呛到。
他们种族偏好食用各类矿石,北部山脉绵延,占领这里还省去了后续储粮的问题,这也是为什么他们选择在此登陆。
而神之子这时正挥舞着触手,优哉游哉地享受美食,他们向来以触手多为美,为了得到多族认可,神之子做的躯壳上身像一个巨大肉球,复眼镶满了肉球,在下面皆是触手,竟有数百条,完美地结合了联合军各种族审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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