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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6章(第1页)

可是自己一会儿还有事,没法监督父亲少吃,该怎么办呢?

她视线转向好友杜小枫,灵机一动:“小枫也特别喜欢吃八宝猪手,爸,你带她去吃饭吧,正好你们边吃边聊,更有氛围。”

杜小枫远来是客,乔大爷总不能自己吃独食吧,一个人吃太多,两个人吃就正好。

一旁的杜小枫张口结舌。她对吃猪手只是平平,嫌油腻。

乔俪把她拉到一边低声道:“这个餐馆就是我爸最近的心头好,味道肯定差不了,正好你去品鉴一下。我还有个事要托付你,别让我爸吃的太多,尤其是那道八宝猪手。”

好友这样说,杜小枫这才同意:“行,猪手吃不完我让人打包。”反正不让乔大爷全吃不就行了。

来的一路上,连杜小枫都能感受到乔大爷的那股雀跃,简直就和家长带着去买糖的孩子一样。

“乔叔叔,这家饭馆就这么好吃?”

乔大爷眉飞色舞:“那是,十多年前我就是这家饭馆的常客,中间有一些波折,几年都没吃到,还好店又重新开起来了。”

十多年前啊。杜小枫心道,那可是个老店了,她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个充满刻板印象的餐馆主厨形象。中年男人,脑门油亮,身材矮胖,毛发稀少——这是她多年美食专栏作家的经验之谈,好些厨师常年在灶上烟熏火燎,身上连汗毛都不长。

乔大爷心中也不自觉地将曾经的南来饭馆与现在的对比,在经验上,南荼比起她爷爷是差了一截,这是没办法的事。但这孩子有巧思,自己也愿意琢磨,手艺和天赋甚至有赶超南元海的趋势,弥补经验这点短板是迟早的事。

乔大爷来的准时,八宝猪手刚刚做好。为了配这道猪手,乔大爷又另外要了一份凉菜,一份例汤,也很快上桌。

八宝猪手看起来平平无奇,浓油赤酱的一盘,为了方便夹取切成了一小段一小段,只是依旧是整只猪蹄的形状,叫人看不出内有乾坤。

乔大爷不愧是老饕,订了八宝猪手,配的菜也恰到好处。

一道蔬菜鱼片汤,先用鱼片烧个清汤,再用肉丸提鲜增味,最后加蔬菜汆涮,清凌凌的一碗。一碟凉菜拌双脆,海蜇皮和白萝卜切丝,爽口清脆,还没吃就觉得清凉。

杜小枫对猪手没太多兴趣,正斟酌着要不要再多点道菜。乔大爷已经热情邀请她来尝尝这道八宝猪手。

“好,我尝尝。”她勉强露出笑容,暗想如果吃了一嘴糊嗓子的肥油,该想个什么借口谢绝乔大爷的热情推荐呢,说自己在减肥?还是吃药有忌口?

脑筋活动着,筷子已经递到了嘴边,杜小枫张嘴咬下,略一咀嚼,脸上的表情称得上五彩缤纷,当即向桌上这盘八宝猪手投向了诧异的眼光,这真的是她印象里的猪手吗?

所有的骨头都小心剥离,不只是几根主干,细枝末节都填塞的满满,让软烂的猪手仍旧成型。

填进去的是以糯米为主料的八宝馅,笋干、火腿、栗子,还有些杜小枫辨认不出来的食材,都切成细碎的小丁。吃上一口,外面那层皮肉仿佛肉冻似的入口既化。油润已经渗进八宝糯米馅中,呈现出一种剔透的蜜褐色,却一点也不腻。

感觉气氛有点不对,抬头一看,乔大爷筷子根本就没动过,端正的坐着把杜小枫变化的表情都收入眼底,这是早就看出杜小枫小看了这道菜,等着看她被震住的一幕呢!

杜小枫假装恼道:“乔叔叔!你是不是早等着看我笑话?”早看出她小瞧这道八宝猪手,却故意不提醒她,还好她没有出言贬损什么,否则现在不知道要丢多大的人。

乔大爷却说:“这个经历好,可以写进你的文章里。”

他这才美美品鉴起来,还饶有兴趣的去分辨八宝里的食材。“栗子、火腿、香菇丁还是口蘑丁?不对,都没有这种鲜味……”

有一味食材怎么也尝不出来,勾的乔大爷抓心挠肝。而杜小枫早已经忘了刚才出的糗,拿筷子的时候就没停过。吃几块猪手,再喝一口清鲜的鱼汤,夹一筷子

拌双脆清口。

她这是奉了乔俪的“圣旨”而来,和乔大爷抢起八宝猪手理直气壮。

边吃还边有感想,难怪乔大爷喜欢八宝猪手,因为口感软糯毫不费牙,最适合老年人了。其实不止是老人,做菜做成这种滋味,哪个年轻人能拒绝?爱美食之心,人皆有之。

乔大爷还在琢磨到底是香菇丁还是口蘑丁。一个身影悄然出现在他身后,揭晓谜底。

“是牛肝菌。选肥厚的柄切成丁,口感最好。”八宝到底是什么其实没有定论,有加青豆、猪肚、干贝的,也有加虾仁和海参丁的。有时还会按照季节加一些时令的东西,比如南荼这次就加了芡实和牛肝菌。

“原来如此!”乔大爷恍然大悟。

八宝猪手和八宝鸭、炮豚有些类似,用的都是封闭调香的方法,而且是用原料包裹其他原料,这种方法能丰富菜肴层次,调和味感,同时还一定程度上密闭了香气。

也就是为了吃起来方便,上桌前就切好了,否则刚破开猪手的时候,不知道香味要怎么四溢开来呢。

这倒是个遗憾,乔大爷就说:“下次再订八宝猪手,只管整个端到桌上,我自己来切。”

南荼铁面无私:“短时间是别想了,您血脂还好吗?”

乔大爷表情讪讪,可还记得杜小枫在一旁,向她介绍道:“这是南来饭馆的老板,也是当家主厨,南荼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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